分公司注册,须注意相关的外汇管理规则。分公司被视为外国在法国的直接投资。外国公司建立分公司无须特别的申报,但分公司购买法国公司的情况除外
分公司必须在当地工商登记处登记记册,注册手续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人于企业手续中心(CFE)办理。分公司可在注册期间开始经营活动。注册时应提供有关外国公司、其经营人员、法定代表、分公司经理、分公司所在地等内容的信息和文件。
如法人是法籍,则在注册时只须提供身份证;如该法人是欧盟成员国侨民,则应持有巴黎警察局签发的居留证才能进行分公司的注册;如该发人不是欧盟成员国侨民,无论其是否为长期在法居留,均应持有连同签证的外国商人证;如该法人既不是长期居民又不是欧盟成员国的居民,则在注册时必须任命一位税务代表。
分公司必须具备办公场所,如短期租用的办公室、(3、6、9)年租约的商务中心或商业场所,如果法人代表长期居住法国,也可以其住所的名义进行注册。
分公司通常使用母公司的名称加上“法国”,注册时查询该名称在同行业中是否已经被其它公司所使用。
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开设帐户,支付工资、开支、以及收付款等,受到外汇管制。
分公司应支付公司所得税、预提所得税、增值税、业务税和公司车辆税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