由于法国公司的管理体系严谨,没有所谓空壳公司的概念,公司一旦设立就应该正规合法运作,同时成立法国公司的中国企业,其目的是要正式运用法国的品牌形象,来争取国内外市场。所以服务项目全而多,使之达到标准的欧洲公司的整体形象与实力。所以其费用自然比注册一家香港或美国的离岸壳公司要高。
不过法国公司极富利用价值,现在许多国内公司和欧洲进行品牌联营,一年光商标贴牌的费用就可能达到数百万元人民币。所以,虽然总费用高于香港、美国公司,但创造价值的潜力较大,其效果也截然不同。
法国公司成立之条件:
1.股东成员
1.1 法国允许外国自然人或企业法人担任公司股东/董事,要求资信良好,年龄须满18周岁;
1.2 法国公司法规定,必须有一名或一名以上股东为法籍人士或在法国拥有居留权人士;(注:由我方负责聘请)
2.外国企业法人担任法国公司股东
2.2 外国企业法人担任法国公司股东的,必须递交所在国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;
3.法定董事
3.3 法国公司法规定,法定董事必须是法籍人士或在法国拥有十年居留权人士担任,无犯罪记录,商业信用良好;(注:由我方负责聘请)
4.注册资本
